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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开通“辩论”功能!

BigBen 发表于: 2008-1-13 18:31 来源: 化学工作者园地

今天才弄清楚论坛其实早就具备这个功能,一直没有使用。为方便大家以及活跃论坛气氛,特开通此功能,第一个辩论贴地址如下:
http://www.chinachemist.net/bbs/thread-4481-1-1.html

现将可发起辩论的会员组定为以下:


管理员
超级版主
版主

Chemist
荣誉版主
贵宾
Qualified Member


其他普通会员暂时未开放 发起辩论 的权限

论坛管理组
2008-01-13